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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第四批 230项优秀历史建筑不久前公示,在社会上引起从未有过的热烈反应。据有关权威人士透露,除极个别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可能进行调整外,列入名单的绝大多数建筑,都将获准进入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。
然而,也有读者反映,他们对究竟什么叫做 “优秀近代建筑”还不很清楚。至于究竟应该怎样善待它们?更是一个值得认真探究的话题。
日前,我和一批长期从事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专家:市建筑学会历史建筑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原上海市房地局总工程师钟永钧、市规划局原副总工程师赵天佐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资深总建筑师章明、市文管会副研究员李孔三先生等一起,着重探访了四座有代表性的 “新”保护建筑。
精湛艺术不朽经典
绝大多数列入保护范围的优秀历史建筑,都具有丰富的建筑语汇,在建筑风格、工艺技术上出类拔萃。
专家观点
依法保护稀缺资源
专家们谈到,对上海老建筑的价值,远非大家都一致认同。特别是前些年,在经济急剧发展、高楼大厦纷纷拔地而起的时候,人们对老房子往往掉以轻心,致使不少老建筑在经受自然风雨摧残的同时,遭到了许多人为的破坏。
譬如全国独一无二的老司法建筑 “会审公廨”,本来建有三幢姐妹楼。但是,关押犯人的“西红楼”和作为办公楼的“东红楼”均已被拆除,在原址上盖起了一些“不三不四”的楼房。
一些保留至今的老建筑,也经历了许多坎坷。沙美大楼就曾遭受太多的磨难:由于原使用者的粗暴 “装修”,大楼的整个底层的门面装饰,全部被铝合金卷帘门封得严严实实,而二层以上的磨石子混凝土墙面被到处随意凿洞、封闭。
面对此景,专家们痛惜之情溢于言表。赵天佐先生说,外滩之所以号称 “万国建筑”,决不仅指沿江的那些金融建筑,也包括附近北京东路、圆明园路、虎丘路、滇池路等马路上的大批办公、商业、住宅建筑。它们和“外滩一条街”建筑群一样,同样是我们城市不可复生的稀缺资源、传承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。今后,对它们的保护、修缮,一定要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,着重保护历史风格,决不能听任一些无知者随意摧残、毁坏它们。
摘自《文汇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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